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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原国土**部《关于加强对矿产**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》(国土**部国土资发〔1999〕98号)等相关规定,我局组织专家对《****市青**中段**童家慢坡冶镁**岩矿矿产**开发利用方案(变更)》进行了审查。现将专家审查意见(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7日-2024年4月17日(7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以书面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****反映。公示期间无异议,则《方案》自动生效。
受理部门:********管理科
联系电话:0953-****346
邮箱:****@126.com
地 址:**市**区**西路236号
附件:****市青**中段**童家慢坡冶镁**岩矿矿产**开发利用方案(变更)专家审查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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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7日